周口永兴医院核技术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公示材料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院对1个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验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8年3月9日-2018年4月8日。
电话:13592271870,通讯地址:周口市太康县未来路中段西侧(邮编461499)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河南省周口市太康县未来路中段西侧,本次验收内容包括Ⅱ类射线装置Optima CL323i型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以下简称“DSA”)1台,Ⅲ类射线装置CT机2台、胃肠机1台、DR1台。
单位于2015年5月对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河南省环境保护厅于2015年9月1日对该项目环评文件进行了批复,批复文号豫环辐表[2015]66号。原评价内容中包括使用医用直线加速器(Ⅱ类射线装置)1台,DSA(Ⅱ类射线装置)1台,Ⅲ类射线装置CT机2台、胃肠机1台、DR1台,由于其中直线加速器未购置安装,因此不纳入本次验收范围。
2015年12月12日,周口永兴医院取得河南省环保厅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豫环辐证[10559]),许可的种类和范围:使用Ⅱ、Ⅲ类射线装置,证书有效期至:2020年12月11日。
该项目于2015年9月开工建设,2017年2月项目建成。工程实际总投资3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8.6%。
项目竣工验收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1月23日。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按规定办理了环保手续,申请了辐射安全许可证。建设单位成立了专门的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制定了相关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了各项辐射安全规程、措施并运行正常,能够满足辐射防护要求。
三、验收结论
周口永兴医院核技术应用项目的辐射防护设施按环评批复要求进行了建设,落实了各项环保措施,经监测各项环境保护指标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验收。
2018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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